【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答记者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6/10/09 来源: 高技术司 [ 打印 ]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已有3年。在这个时间点,党中央和国务院印发《意见》有什么考虑? 答: 过去3年,全国上下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新质生产力丰富内涵认识更加深刻,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丰硕成果。时隔3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印发《意见》,我理解,主要有3方面考虑。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2023年7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会议、地方考察时对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系列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什么是新质生产力、为什么要发展新质生产力、怎样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大问题。《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总结理论研究成果和生动实践成果,提出19条重大发展改革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的原创思想理论转化为行动指南,为全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确立了统一思想行动的标尺。 二是指导“十五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需要新的生产力理论来指导,而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需要我们从理论上进行总结、概括,用以指导新的发展实践。”这就告诉我们,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质生产力概念,是为指导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在这个时间点印发《意见》,对统一全国思想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解决工作实践中已出现的苗头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后,全国上下高度重视、积极实践,但具体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苗头性问题。比如,有的片面认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就是抓未来产业、新兴产业,忽视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有的重发展轻改革,割裂发展、改革任务,没有将改革贯穿到各领域全过程;有的布局规划未来产业、新兴产业赛道雷同,没有体现因地制宜要求。《意见》针对这些问题,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举措。 问:《意见》提出坚持“创新主导、改革为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是否可视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原则?应如何理解? 答: 《意见》提出这4条原则,是党中央对新质生产力发展客观规律的深刻把握,是针对实践探索中出现的脱离实际盲目布局和投资、一哄而上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忽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重发展轻改革等问题的纠偏。实践中要始终坚持这4条原则,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不走偏、不冒进、不泡沫化。 一是坚持创新主导,就是要把创新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逻辑起点。 我们党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过程中,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生产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创造性地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等重大论断,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过去几十年,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始终沿着重视科技、依靠创新的逻辑向前演进。新时代,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历史机遇,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始终坚持创新主导,既要抓好技术和业态模式层面的创新,又要抓好管理和制度层面的创新。 二是坚持改革为要,就是要把改革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一招。 过去几十年,我们党领导人民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始终依靠改革开路,持续推进科技体制、经济体制改革,破除束缚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激发各类先进生产要素活力。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新时代,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就是要把立足资源禀赋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践准则。 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具备一定禀赋条件,要充分考虑现实可行性。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不同地区自然资源、产业基础、科技创新条件存在显著差异,发展新质生产力决不能上下一般粗、搞同一种模式,绝不能同质化重复建设造成巨大资源浪费。《意见》强调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就是要引导大家科学理性、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防止一哄而上、泡沫化。 四是坚持先立后破,就是要把新旧动能平稳接续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方法路径。 发展新质生产力不只是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也能发展新质生产力。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不仅要统筹好培育新动能和更新旧动能的关系